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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海與能源動力工程學院歡迎您
發布日期:2022-11-14
1、圍繞科學研究,協助主管院長做好學科建設工作。
2、組織船舶與海洋工程學科評估。
3、組織召開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會議。
4、負責重點實驗室的學術與科研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。
5、協助重點實驗室主任組織學術交流與合作,編制重點實驗室各項匯報材料、年度工作報告。
6、組織實施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,搞好重點實驗室網站維護。
7、負責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的建設與管理工作,完成中心網站維護、年度報告與評估工作。
8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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